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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津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24    信息来源:

     【典型案例】 
  1、2014年1月底,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2013年7-8月抗高温加班和2013年10月抗击“菲特”台风名义,给31名职工每人发放6000元加班费,共计金额186000元。临安市规划建设局党委决定给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党支部委员陈根秋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1月,萧山区城厢街道南门社区在召开党员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时,违规给每个党员和居民代表发放现金500元,共计49000元。萧山区城厢街道纪工委决定给予南门社区党支部书记、经联社主任郑雪忠党内警告处分。 

   
  【分析点评】 
  “津贴”、“补贴”和“福利”是三个不同概念。“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驻岛津贴等。“补贴”,是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房贴等。“福利”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是不是一律不能发工作津补贴?职工高温补贴可以发吗?为什么人人拿了好处,只处理领导?主要有两点:1、不能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除此之外发放的津补贴都属于滥发。案例1即属于自行新设“抗台风”、“抗高温”项目给职工发补贴。2、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津贴、补贴发放均有标准,各地各单位不得任意提高。以往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例中,利用“小金库”进行资金体外循环的方式较为普遍。近年来,经过持续的专项治理,“小金库”问题已得到明显遏制,但相关案件还在少数单位发生。中纪委《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表面上看是集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但实际上,违规违纪的源头在掌握了主要权力的领导身上。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只有剑指“一把手”,严惩责任人,才能真正产生强大的威慑力。中纪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明确,“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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