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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集团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

发布时间:2017/05/23    信息来源:

近日,中兴集团公司向工商局报送了公司章程修订稿,完成了备案手续的办理。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是为了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的三个方面,一是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公司党委是企业的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重点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作用。二是在“机构、职权及议事规则”部分,明确了党委会议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三是在“党委”部分,明确了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等。
    集团公司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将该工作纳入2017年党委工作要点,确保在企业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部门认真学习《关于将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多次与上级机关、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及时办理报审、董事会审议和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最终按期完成了章程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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